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编辑:Simone
2024-11-22 13: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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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7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流动资金经常便利和准备金制度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在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单一货币欧元和在实行欧元的国家实施统一货币政策,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由于英国、瑞典和丹麦决定暂不加入欧元,使用欧元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拉托维亚、马耳他、立陶宛18国,也称为欧元区。欧洲中央银行作为超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机构,其组织框架、目标、任务和运做机制一直是人们十分关心和讨论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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