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编辑:Simone
2024-10-02 2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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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全省各类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2018年10月,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江苏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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