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国宪法
编辑:Simone
2024-10-10 2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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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立宪主义而制定的首部宪法,颁布于1889年(明治二十二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二十三年)11月29日施行。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明治宪法》或《帝国宪法》。与现行有效的《日本国宪法》相对应,也经常被称作“旧宪法”。这部宪法在伊藤博文的外国调查之后,通过天皇向黑田清隆首相亲手递交的方式发布,即所谓“钦定宪法”。该宪法标志着日本开始有限的宪政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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