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编辑:Simone
2024-11-01 2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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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4〕17号),设立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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