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医院眼科套取医保资金事件
编辑:Simone
2024-12-15 13: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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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林某阳、游某敏(均另案起诉)及林某华(另案处理)等人经合谋商定,以“上海华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共同出资承包绍兴袍江医院有限公司眼科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招募被告人刘某明及李某(另案起诉)等作为医护人员,招募多名市场引流组成员,以“复明工程”“慈善基金会”等福利活动为幌子,假借“义诊”名义进入村镇(社区),宣称“仅需自费部分或免费即可治疗白内障疾病”,引诱大量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到该院眼科“就诊”并接受住院手术“治疗”。
上述人员针对医保报销项目及规则定制诊疗模板,并通过倒置报销审批流程、篡改视力数据、伪造病历、虚开人工晶体发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至案发,骗取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 2100 余万元。被告人刘某明在职期间参与协助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 801.03 万元。
2024年8月23日,该案二审在绍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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