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耀均
编辑:Simone
2025-01-10 07:17:23
536 阅读
冼耀均,广州天河区冼村村民,2011年12月26日,在家中被警方带走,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及收容教育22个月。警方没有相关监控、内裤等证物,以及D N A鉴定资料,警方在时隔41天后,以卖淫女的供述及电话记录清单,认定了冼耀均的嫖娼行为。冼耀均认为,天河警方对其作出的拘留和收容教育处罚决定明显错误,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败诉。2012年年11月6日,再次上诉至广州市中院。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想要了解更多“冼耀均”的信息,请点击:冼耀均百科
版权声明:本站【百问十九】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或者用户投稿,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用,如转载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9.com/life/128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