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法
编辑:Simone
2025-02-27 16: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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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法,亦译“裁判官法”。罗马共和国时期以大法官的告示为主而形成的法律。它补充市民法的不足,并对过时的法律原则与方式进行修改,使罗马法得以适应奴隶制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帝国时期后,大法官逐渐丧失告示权,因此不再有新的大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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