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武装部队
编辑:Simone
2025-03-18 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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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武装部队实行义务兵役制,1998年起增加替代、合同兵役及抵偿服役制。1992年起服役期改成一年。依照《蒙古国宪法》,蒙古国总统兼任武装力量总司令。1996年起,实施文职国防部长制,改由文职人员担任国防部长。 武装力量总参谋部独立于蒙古国国防部,蒙古国武装部队有四个分支:一般意义部队,边防部队,内部安全部队和空军。在战争或类似战争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结构和重组。现役常备兵力约91,500名,储备兵力约13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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