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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编辑:Simone 2025-03-23 01:10:48 512 阅读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九节(第363至367条)规定的一类犯罪,共5个罪名,指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组织播放淫秽物品或者组织淫秽表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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