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医“假药”案
编辑:Simone
2025-04-12 00:04:48
553 阅读
青岛中医“假药”案,指青岛中医侯元祥因为自制销售“抗癌1号”等中药制剂,2023年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00万元。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女儿,以及前女婿和外甥。一审宣判后,侯元祥等人提出上诉。
2023年8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想要了解更多“青岛中医“假药”案”的信息,请点击:青岛中医“假药”案百科
版权声明:本站【百问十九】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或者用户投稿,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用,如转载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9.com/life/220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