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
编辑:Simone
2024-11-21 2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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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天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快天津现代服务业发展,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为确保交易所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32号),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交易商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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