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丽娜,英国阿伯丁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联合培养)。 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英国利物浦大学荣誉研究员, 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实习,曾赴德国柏林文化外交研究所、马来西亚吉隆坡大学、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等交流访学。
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基地主任,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副主任。
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陕西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西安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 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 陕西省文化与旅游厅专家,西安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从事文化遗产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等研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重大课题子课题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项目30余项; 出版专著《中国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多次参与我国文化遗产立法、修法论证工作,如《文物保护法》《水下文物保护与管理条例》《中国加入〈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可行性分析》等。
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2018年4月、2017年5月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下公约》的第九届技术咨询委员会大会和缔约国大会第八次缔约国大会。并应邀先后在澳大利亚、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国台湾大学、日本九州博物馆,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大学等地举办的文化遗产国际会议中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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